1 | 滦平县国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粉建设项目变更 | 滦平县小营乡付营村 | 滦平县国铁矿业有限公司 |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| 项目位于滦平县小营乡付营村,原有2个厂区,配套建设尾矿库、废石场等辅助设施。项目于2009年5月13日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,批复文号为“承环管审(2009)83号,项目由于资金问题,一直处于建设整改中,建设内容因环保政策、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发生变化,主要变更建设内容为:整合1号选矿厂和2号选矿厂资源,淘汰2号选矿厂;新建石料加工车间和选砂车间综合利用干选废石和尾矿砂,取消废石堆场;新增石料加工设备和选砂设备,调整部分选矿设备;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进行提升改造。 | (一)针对破碎、筛分、干选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封闭生产车间,破碎车间和石料加工车间各产尘点经集气罩收集,经引风机至布袋除尘器处理,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。输送廊道封闭,原料堆场设防风抑尘网+水喷淋装置。封闭精粉库,设置喷淋设施。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车辆减速慢行,运输道路硬化,道路两侧绿化,路面及时清扫并洒水降尘。尾矿库干化区及时覆土压实,边皮进行绿化。 (二)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废水经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用于生产,设置事故收集池收集非正常工况下尾矿废水。为防止地下水污染,生活盥洗水用于厂区降尘,设置防渗旱厕,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。落实各池体防渗措施。 (三)落实噪声防治工作。生产设备噪声采取车间封闭,选用低噪声设备,基础减振等措施。 (四)落实固废管理工作。尾矿砂堆存于尾矿库内,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,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。 | 2018年11月26日---2018年11月30日 |